本帖最后由 相逢 于 2011-5-9 11:01 编辑
1、
收入:A、43人 X 100(含葬品费10元)=4300元
B、葬品费(每人10元)共 1835元(因人数众多,未按人数逐一登记,有个别人多交,所以按实收金额计算,谢谢多交的同学)
C、餐费结余 59元
收入合计:6194元 2、支出: 珠海包车费用 1800(租车费)+615(过路费)+950(油费)=3365元 花圈 460元 菊花 284元 蜡烛 142元 杯子 169元 其他物品及费用 355元 合计支出:4775- 总结余:6194-4775=1419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