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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窦初开时的花瓣飘洒一地z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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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30 15:1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        回到老家,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跑回母校,操场改宽了,足球场的设备更新了,往昔的一幕重现在眼前:曾经在这个操场上,奔跑着那个男生在球场上英飒的身影。

         记得那天下午出奇的热,烈日当空下我们在上体育课,完成老师布置的长跑后坐在树荫下乘凉,冷不防,足球重重地打在了我的胸口,随即跑来一个满头大汗的男生,头发的汗水一颗一颗往下滴,汗毛在阳光的折射下呈出五彩光芒,仔细一瞧,咦,这不正是学校的升旗手吗?也许他正为自己犯下的错误而忐忑不安,连说话也结巴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你,你,没事吧,球撞伤你了吗?
        我看看身上,既没磕伤流血,也无大障,就把树桩上的球抱起来,伸手递给了他。
        他对着我笑笑,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大门牙,有点像小兔子,“扑—哧”,忍不住笑了出来,“哎哟”,这一笑,胸口有点儿疼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怎么啦?要紧吗?送你上校医室看看吧。他显得非常紧张,说着,伸手要来拍我的肩膀。
        我略略一闪,避开了他的手。
        这时,他的那些球员在不远处起哄,听着那叫嚣声、口哨声,我只觉得脸滚烫起来。
        我没事,踢你的球去吧。
        那好,有事到高三3班来找我。他留下这么一句话,奔向操场中央的球场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高三3班?高三3班!哦,原来他在高三3班。默念几遍,相信自己是不会忘了的,就在那一刹,对这个陌生的班级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,暖暖的,美美的,甚至有些甜甜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每天有意无意地,都会默念高三3班,知道了那个班级就在最里边的一栋教学楼里,和我们班级相隔有些远,课间休息喜欢站在走廊上,因为可以眺望到高三3班。听过很多女生谈论过他,说他帅气,文笔也好,是学校《花地》文学社的头儿,有些女生争着入文学社,都是为了和他能多一些接触和时间相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每周一,对于我们,至少是一部分女生来说,那是快乐的时光,因为可以看到站在升旗台上的他——那个全校公认的美男子。看着他和另外的升旗手共捧国旗踏上升旗台,女生的心跳可能都在加速;然后他们在忙乎着把国旗系好,国歌奏响时他把国旗一挥,冉冉升起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声礼毕,整个校园在沸腾,各路小道消息便传出来了,有的说,他和同班的女生进行得火热,有的说他和文学社某个小师妹刚好上了。只有我默不作声,甚至有点儿哧之以鼻。这些空穴来风、捕风捉影的负面绯闻丝毫不能动摇他留存我内心的位置。
         当自己铺下粉红的信笺,写下诗句行行,竟发现,写满了一页的诗句,依然没法理清自己的头绪,尽管多次警告过自己,要专心致志学习,他却像影子般跟随在自己身后。

       和他的第二次接触,是事隔被球撞伤已经好几个星期的一个清晨。
        当我骑着自行车慢慢挪动在校区的小径上,不知道什么时候他骑车来到了我身旁。
         Hi,早!小师妹,还记得我吗?说着又是露出他那招牌式的笑容。
         嗯,知道。我在极力镇定自己,全校有谁不记得你呢?不知道为什么,便抛出这么一句有点儿冷嘲热讽的话来。
哈哈,是吗?那有兴趣来我们文学社吗?听说,你在班里诗写得不错。
真鬼,他从哪打听来的呢?先不管了,进文学社再说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这样,我进了学校的文学社,因为经费不足,还得丢了第三节的自习课,跑去当印刷工人。即使这样也不觉得辛苦,因为和他共事的感觉很美。我们一块收稿,审稿,出去采风,天好蓝好美,他和我交流些什么,有点儿听不进去,因为我只顾着欣赏他口若悬河的口才了。他非常有心,往往会顺便采摘一些野花,菊花啊、牵牛花啊、狗尾草啊,扎成一束,回来放在我的桌子上。当闻着花香,就会思绪袅袅了。

美 丽的日子就像美丽的梦,总会醒来。没多久,社里来了一个师姐。他和她似乎有着更多的话题,也许是年龄相近吧,他们采风的收获也出奇的丰硕。忽然感觉自己有点像蜷缩一角的丑小鸭,看着他和美丽高贵的天鹅在空中遨游,自己只有羡慕的份儿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的成绩一路猛降,父母知道了我参加文学社的事,他们一致认为文学社耗费太多的学习时间,非常坚决地要我退出。我先是以理据争,并保证会把成绩赶上去。因为心里清楚,离开文学社的话,就不能每天都见到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草稿纸上,爬满一页的是留和离两个字。顺手摘下一朵倔强盛放的野菊花,用最古老的方法来决定自己的去留。摘下第一瓣,是留,第二瓣,是离,……只剩两瓣了,再明白不过,一瓣是留,最后一瓣是离。我不相信这个结果,又摘下第二朵野菊花,重新玩起这游戏,结果又是离。难道这是天意?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宿命者啊,不行,再做一次。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花瓣飘满了一地,是留?是离?花儿啊,你能告诉我吗?

       静静地收拾桌子上属于自己的东西,把满地花瓣装在口袋里,留下一封辞退信,走在了回家的路上。那晚的夜空,繁星点点,没有皓月,虽看不见自己流泪的模样,嘴里尝到咸涩的滋味已明了,十八岁的自己,有了孤独和伤心。

       他忙于高考的复习,只给我来过一封信,信上说,他对我的退出感到非常惋惜,希望我以后要多练笔,能在文学路上走下去。

      人的相遇和相处真是奇异,在同一座校区,咫尺距离,直到他走上了高考的独木桥我们都没再见上一面。随着那年七月的风,卷走的不仅是他的人,还有我的心。常常落寞的坐在那颗大树下阅读,看着远处的男生在踢球,眼光总会搜索起来,直到失望才清醒,他已经告别了母校,踏上他的大学生涯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直到多年以后,在母校的庆典上,终于再一次见到了他。他已下海经商,身上有几分儒商的味道,商海的浮沉磨练了他的见识和胆量,也磨殆了他所有的锐气和光芒。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,当初怎么就那么难以割舍呢?

     记不起是谁说过的一句话,青春年少,情窦初开的时候,自己所喜欢的对象,只是一个异性符号而已。也许吧,当年对他朦胧的爱,只是出于一种迷恋罢了。

后记:今天是七夕,碰巧写下此文,就当作是送给天下所有有情人的礼物吧,愿有情人幸福快乐!
发表于 2006-8-30 16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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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,喜欢MM的文笔,情人节快乐!
发表于 2006-9-1 16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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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M的文笔让我想起多年前,一起办板报、一起疯玩、运动场上喝彩…………直至有天接到一封烫手的信…………再之后的分离…………

少年时,不懂爱情啊!

----其实现在又是不是懂了呢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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